关于印发《靖江市农村产权交易操作守则(试行)》的通知
各镇(街道、园区、办事处)党(工)委、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开发区党工委、管委会,市委各部门,市各委、办、局(公司),市各直属单位:
根据《靖江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制订了规范交易行为的《靖江市农村产权交易操作守则(试行)》。现将《靖江市农村产权交易操作守则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附:《靖江市农村产权交易操作守则(试行)》
靖江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
2014年9月15日